我是陈正祥
Thursday, March 23, 2006
热门话题二:未满17岁半夜游荡,警方发现通知父母
我认为这项措施对青少年还蛮有效。因为青少年犯罪或成为罪犯的可能新比较高,所以有了这个新措施就能减少人犯罪的可能性。如果我是父母,我会支持这项措施,因为这能减低我的孩子犯罪的可能性,也会使我比较放心。有些学生认为这项措施是在“干涉自由”,但我不认同。因为孩子根本不因该在这样迟的时间在外流荡。如果他们不在这样迟的时间在外流荡的话,这还算是干涉自由吗?我不认同警方无须扮演“保姆”的角色因为他们这样做对自己并没有好处,而他们无须是为了孩子们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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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35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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